中華民國韓國研究學會章程

第一章 總 則

第一條 —— 本會定名為中華民國韓國研究學會,簡稱韓研會,英文名稱為Chinese Association for Korean Studies。

第二條 —— 本會以研究韓國之語言、歷史、文化、政治、經濟、社會等學術領域,並與國內外相關機構進行學術交流為宗旨。

第三條 —— 本會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,並得於其他地區設立分會,其組織簡則另定之。

第二章 任 務

第四條 —— 本會之任務如下:

1. 推展國內有關韓國問題之學術研究;

2. 介紹國內外韓國研究之發展狀況;

3. 促進韓國問題之國際合作研究;

4. 選派或推薦代表參加國際韓國研究學會與其他有關學術動;

5. 舉辦研究會與出版刊物;

6. 接受委託研究;

7. 舉辦其他有關學術活動。

第三章 會 員

第五條 ——

一、 發起人為當然個人會員。